日前从宁德市房改办了解到,根据日前省政府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2009~2011年福建省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09年至2011年三年内,宁德市将通过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和实施经济适用住房配建等方式,解决60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建廉租房实物3900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100户。
三年保障6000户 以50平方米为限
按照《2009~2011年宁德市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一览表》,宁德市三年的总目标任务为6000户,其中新建廉租房实物3900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100户。按规划,2009年全市保障1973户,其中新建廉租房实物1273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700户;2010年保障2013户,其中新建廉租房实物1313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700户;2011年保障2014户,其中新建廉租房实物1314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700户。
据规划,宁德市新建廉租住房主要采用统一集中建设和在经济适用住房配建两种方式,目前已基本建成廉租住房252套。目前全市发放低保家庭住房租赁补贴为956户,其中今年新增的59户。平均每户每月可领取约1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
根据要求,宁德市新建(含配建)廉租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0平方米。此外,宁德市新建的廉租房将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市区在建的廉租房位于金涵乡琼堂村金涵小区内。
保障对象将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市房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已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宁德市区和各县(市)均已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目前宁德市廉租房的保障对象为已登记的低保户,并将进一步开展调查,将保障对象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省政府的指导意见,原则上将人均收入在宁德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左右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